“孩子”般的复婚
冯凤仪第一次打电话给我是在上个月月底。当时,她看了我在某报上发表的文章《谁该安静地走开》后,便打电话来想谈谈她对该情感故事的看法。在闲聊中,她无意中说到自己结婚两次又离婚两次,而且现在又想结婚了。一听到这样的话,谁都会认为她是两次跟不同的男人结婚,而且即将跟第三个男人结婚。当我用这一很符合“逻辑”的猜测询问她时,本来声音忧郁的她突然笑出了声:“我三次都是跟同一个男人结婚的。”于是,我向冯凤仪发出了约见的请求,以期了解一下详情,而她也未加思索就欣然答应了。
第一次结婚。我们不懂爱情
我是重庆人,上初中时,我跟随姐姐到雅安市读书。
1989年,我从雅安卫校毕业,第二年就嫁给了我的一个同班同学。他是雅安本地人,属于那种典型的四川人性格,既豪爽又暴躁。而我的性格用句时髦的话说就是“野蛮女人”。所以,我们婚后经常是吵来骂去的,谁也没想去改变自已的性格,但我们每次吵完不到两个小时就和好了。我姐姐说我们夫妻是“得罗儿”,意思是一对活宝。
结婚一年多后,我们有了个儿子。于是,我的业余时间基本上都给了儿子。而老公那年才21岁,事实上也只是个大孩子,他一点都不知道怎样照顾孩子,也不知道怎样照顾我。我有时感觉自己像带着两个儿子,老公是我的大儿子。儿子一岁后会说话和走路了,按理说这时候是最可爱的时候,但老公却经常一不顺心就动手打儿子。于是,我们从平常的吵架发展成专门为孩子而争执。有一次,老公动手打了儿子一个耳光,打得他的半边脸都肿起来了,哭了一个多小时,我一气之下便拉他去离婚。虽然医院领导和民政部门的大妈做了很多思想工作,但我们谁也不服输,都要争一口气。一个月后,我们终于离婚了。
离婚后,丈夫把几件衣服随便往袋子里一塞就搬到他父母家住了,而孩子则判给了我。由于得上班,所以我只好从重庆农村接妈妈来帮忙带孩子。当时我的工资仅有120多元,为了缓解窘迫的生活,我在所工作的医院附近开了一家小诊所,每天下班后就到自己小诊所里忙活。这个不起眼的小诊所每个月都能有200多元的收入,我感到很知足。
第一次复婚,我们才基本成熟
从1992年到1996年,我虽然没有大富大贵,但日子过得还算滋润。那段时间,很多人给我介绍对象,也有一些主动追我的,但我大都没有感觉,只跟附近中学的一位姓张的老师谈过两个多月的朋友。这位老师的妻子长得很漂亮,但因为家里穷,而她自己又没有工作,所以结婚不到一年就跟一位上海商人私奔了。张老师说,他再也不找漂亮的女人了,就喜欢我这种中等外貌又很本分的女人。虽然我已经有了小孩,但他会把我的孩子当成亲生的。我很感动,试着跟他一起过日子。但张的老婆去上海后,杳无音信,他想离婚却没法办理手续,使得我和他想结婚也没法完成。
这可能是老天的安排。就在我跟张正式同居的第二天上午,我突然收到前夫从石家庄寄来的一封信。前夫在信中态度十分诚恳,说以前做老公时,其实并未成熟,这几年在石家庄渐渐感觉自己真正长大了。他觉得很对不起我,所以要用以后的日子给我补偿。说实话,前夫除了还不太成熟和脾气坏一些外,人还不算坏,也有上进心,我相信他还爱着我。当天晚上,我就跟张说清楚了,我觉得在感情上我欠他的,感到内疚而痛苦,我抱着他哭了。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友好地分手了。






